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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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3-19

冀中职业学院

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冀中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4103

办学层次:专科

冀中职业学院是一所保定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16年,南校区位于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3号,北校区位于河北省定州市北门街,开设25个高职招生专业,拥有较好的师资力量,建有完善的校内实训室及校外实训基地。

一、单招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单招招生专业

冀中职业学院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具体招生专业以河北省教育厅审核后最终公布的专业为准;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公布计划为准。

(二)单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职单招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和高职单招报考,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身体条件

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文件中患有相关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供考生参考,提示谨慎报考。具体说明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1条,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包括:早期教育。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2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包括:早期教育、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4.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3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不予录取的专业包括:早期教育、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二)外语要求: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四、志愿填报、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及相关消息,考生也可向我院查询录取结果。

五、录取规则

(一)我院招生录取规则按照河北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按考生成绩录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

(二)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征集,录取原则同集中志愿录取原则。

(四)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冀教学【2025】6号)的通知执行。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必须在2026年2月20日前联系我院,向学院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毕业证明等复印件,发送至jzbm2023@163.com)。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免试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结束后的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高考招生计划。

六、收费标准

1.高职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师范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以发改委批复为准)。

2.学费减免或资助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项助学政策。

3.来自河北省原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4.住宿费暂定:南校区每生每学年500元,北校区每生每学年800元。(待定,以学校公示为准)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冀中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北门街北口冀中职业学院北校区

          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3号冀中职业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12—2581605  2587705 

   邮政编码:073000 

   学校网址:https://www.jzhxy.edu.cn/

QQ群号:375587442